权威:16日环境应急、海洋生态监测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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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危化品仓库“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16日环境应急监测情况(8月16日0点至24点期间)
8月16日,环保部门在天津港危化品仓库“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事故现场周边警戒区外共布设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6个废水监测点位、4个水环境监测点位和4个海水监测点位,持续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新增27个监测点位加强对事故区域地表水、雨污水泵站和排海口的氰化物排查。8月16日0点至24点期间有关监测情况如下:
一、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一)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
8月16日0点至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空气样品420个。根据前一天监测结果,确定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甲苯、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筛查。
监测结果显示,事发地警戒区外流动监测车和7个环境空气筛查点均未检出新的特征污染物;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中,位于东疆港的8号监测点位氰化氢累计出现1次超标(周边无敏感目标),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0.08倍,其余各点位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
(二)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
8月16日0点至24点期间,事发地警戒区外环境空气监测点和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六项常规污染物)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一级优到三级轻度污染水平。
二、废水和水环境监测结果
8月16日0点至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各类水样品64个。对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二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体标准,原6个废水监测点位中2个警戒区内点位氰化物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1.25倍、2.20倍, 原4个地表水监测点位氰化物均未检出。
8月16日新增27个氰化物排查点位,其中警戒区内点位14个、警戒区外点位13个。排查结果显示:对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二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体标准,共有17个点位氰化物检出,其中3个点位超标,超标点位全部位于警戒区内,最大超标27.4倍(距事故点最近的点),另2点分别超标4.37倍和0.96倍;警戒区外13个点位尚未发现氰化物超标,其中3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分别相当于控制标准的12%、7%、5%。
天津8.12爆炸事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通报(四)(8月16日)
8月16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天津市海洋局继续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天津港港池海域以及天津港东疆港区以东海域开展了应急采样和现场监视监测。共布设监测断面6条,站位13个,采集样品194个。
根据监测结果,天津港港池及周边海域海水中,酸碱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油类、活性磷酸盐、挥发酚、硫化物、有机碳、多环芳烃等指标与往年同期相比未见异常;东疆港区以东附近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浓度较8月15日略有升高。此外,天津港港池海域2个站位检出极微量氰化物,最大浓度为0.00156mg/L,低于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0.005mg/L),目前海水中氰化物的浓度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国家海洋局将调整监测方案,加大监测频率、加密监测站位,强化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附:13日至15日环境应急、海洋生态监测详细情况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15日环境应急监测情况(8月15日0点至24点期间)
自8月13日凌晨3点起,环保部门在瑞海物流事故现场周边警戒区外共布设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5个废水监测点位、4个水环境监测点位和1个海水监测点位,持续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8月15日0点至24点期间有关监测情况如下:
一、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一)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
8月15日0点至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空气样品420个。根据前一天监测结果,确定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苯、甲苯、二甲苯、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筛查。
监测结果显示,事发地警戒区外流动监测车和7个环境空气筛查点均未检出新的特征污染物;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中,位于东疆港的5号和6号2个监测点位氰化氢累计出现2次超标(周边无敏感目标),分别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0.04倍和0.5倍,其余各点位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
(二)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
8月15日0点至24点期间,事发地警戒区外环境空气监测点和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六项常规污染物)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二级良好到四级中度污染水平。
二、废水和水环境监测结果
(一)废水事故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
8月13日上午,事故区域3个主要入海排水口已全面封闭,杜绝了事故废水对外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
8月15日0点至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各类水样品18个。对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二级标准,5个废水监测点位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常规污染物浓度与前日相比未见异常,氰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8月15日0点至24点期间,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体标准,事故区域临近的海河断面、永定新河防潮闸、会展中心、泰丰公园等地表水体氰化物均未检出。对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标准,事故区域临近的近岸海域水体中氰化物、特征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情况(8月13日13点至14日24点期间)自8月13日凌晨3点起,环保部门在瑞海物流事故现场周边警戒区外共布设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5个废水监测点位、1个水环境监测点位和1个海水监测点位,持续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8月13日13点至14日24点期间有关监测情况如下:
一、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一)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
8月13日13点至14日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空气样品540个。针对本次事故特点,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三氯甲烷、挥发性有机物、氰化氢、甲醛、氨气、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12项。事发地警戒区外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中,4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累计出现4次超标情况,超过《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1.20到1.62倍之间;1个点位二甲苯超标1次,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6倍;其余各点位及其余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各点位氰化氢均未检出。
(二)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
8月13日13点至14日24点期间,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四大街、塘沽营口道、汉北路、河西一经路、滨水东路)空气质量整体处于二级良好到三级轻度污染水平。
二、废水和水环境监测结果
(一)废水事故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
8月13日上午,事故区域全部3个入海排水口已全面封闭,杜绝了事故废水对外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
8月13日12点至14日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各类水样品24个。针对本次事故特点,水环境和废水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硫化物、氰化物、三氯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乙烯等11项。对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二级标准,5个废水监测点位中,事故区域雨污水收集处理排海泵站点位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氰化物超标,化学需氧量由8月13日平均超标8.8倍降至了3.7倍,氨氮由8月13日平均超标5.1倍降至了1.9倍,氰化物由8月13日平均超标10.9倍降至了2.1倍;集装箱物流中心污水收集池点位硫化物浓度超过标准由超标4.59倍降至达标;其余各点位及其余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三氯甲烷及苯系物均未检出。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8月13日12点至14日24点期间,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体标准,事故区域临近的海河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分别超过标准1.4倍和1.25倍;其余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对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标准,事故区域临近的近岸海域水体中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此外,地表水和海水监测点位均未检出三氯甲烷及苯系物。
关于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情况 (2015年08月13日)
市环保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环境应急监测,凌晨2:50到达事故现场。截止到发稿前,共组织出动监测人员近200人次,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7个,采集空气样品80余个;水和废水监测点位5个,采集水样品12个。
事故特征污染物监测情况
3:40初步确定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
4:00,环氧乙烷浓度范围为1~2毫克/立方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环氧乙烷在空气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毫克/立方米。
5:30,甲苯浓度为3.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4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浓度为1.72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低于《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GB16219-1996)》规定的车间最高允许浓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VOCs为5.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毫克/立方米)。
6:00,甲苯浓度为3.06毫克/立方米; VOCs为5.02毫克/立方米。
8:00,VOCs为0.1毫克/立方米, 已经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截至13:00,现场监测环氧乙烷未检出。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情况
事故发生后至目前,事故点周边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四大街、塘沽营口道、汉北路、河西一经路、滨水东路)6项常规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显影响,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水环境监测
事故发生后,入海排水口已经全部关闭,环境水质未受到事故影响。事故水正在进行监测分析。
天津8.12爆炸事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通报(三)
(8月15日)
8月15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天津市海洋局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天津港主港池海域以及天津港东疆以东海域开展了应急采样和现场监视监测,并对天津港东疆港区北部沿岸一线的排污口和防波堤进行了巡查。共布设监测断面5条,站位13个,检测样品194个。
根据监测结果,天津港港池及周边海域海水中,酸碱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油类、活性磷酸盐、硫化物、有机碳、多环芳烃等指标与往年同期相比未见异常;氰化物、挥发酚未检出。东疆港区以东附近海域海水中无机氮含量较8月14日有所上升,鉴于无机氮为营养盐不属于有毒物质,暂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及海上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关注事故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变化状况,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天津8.12爆炸事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通报(二)(8月14日)
8月14日,国家海洋局组织北海分局和天津市海洋局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天津港主港池东部、北港池南部、东疆港区东部海域以及北塘入海口开展了应急采样和现场监视监测。共布设监测断面6条,站位14个,并针对氰化物、挥发酚等特征污染物,检测海水样品18个。
根据监测结果,天津港港池及周边海域海水中,酸碱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油类、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硫化物、有机碳、多环芳烃等指标与往年同期相比未见异常;氰化物、挥发酚未检出。海水中各项监测指标结果与8月13日相比基本一致。
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关注事故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变化状况,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国家海洋局积极做好天津滨海新区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一)(8月13日)
8月12日23时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在收到事故信息后,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应对工作。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天津市海洋局于8月13日派出监测人员对事故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实施应急监视监测,布设监测断面3条,站位17个,采集样品177个。
监测结果显示,事故周边海域海水中,酸碱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油类、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有机碳、多环芳烃等指标与往年同期相比未见异常;氰化物、挥发酚未检出;浮游动物的种类、密度及生物量保持稳定;事故周边海域海水中各项监测指标暂时未见异常。
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故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变化状况,视情调整监测布局,每日开展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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