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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中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地名、河流名称、道路名称、工程名称、敏感目标名称、原料及产品名称等,特别是利用现有环评报告或类比资料时,未剔除与本项目无关内容; 2. 文字错误,标点符号错误,特别是上下标等,错别字或用词不当、语句不通等; 3.打印错误,出现空白、乱码等; 4.装订错误,多页少页,顺序颠倒等; 5.目录与内容不符,目录页码与内容对不上等; 6.附件不全,编制依据中,除必要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导则、标准及行业技术规定、规范、可研,其它的各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批文、说明、会议记录、有关数据、材料等项目建设支持性文件均应作为附录装订在报告书后,并在目录后列出; 7.附图不全,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四至图、敏感点分布图、现状监测布置图、水系图、水功能区划图、生产工艺流程图、排污节点图必须有,其它图件视具体项目要求增减,如:地形地貌图、水文地质图、特殊保护目标保护范围图、水土侵蚀分布图、有关规划图件、生态有关的植被、土壤、物种等图件,评价图件的绘制按导则要求执行; 8.制图不规范,缺指北针、风玫瑰、比例尺、图例(一般在右下角)等,或图面不清晰,或比例不合适,不足以说明所应说明的内容;如水系图、水现状监测断面布置图中应有排污口位置、水工建构筑物位置。如果入污水处理厂还应有污水管网走向和污水处理厂位置; 9.图表编号顺序错误,一般为重复、缺跳、颠倒,或与文字描述不一致等; 10.排版不规范,字号、字体格式不统一,标题与内容隔页断开,表格隔页断开,表宽不一致,表格设计不合理、内容混乱等; 11.封皮格式混乱,不居中,名称与书中不一致,报审、报批分不清,日期不符,建设单位盖章等; 12.资质页、签字页缺项,各有关人员签名、评价单位、法人盖章等; 13.报告中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编制依据,如将大量无关标准或标准值、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各种规划、技术导则、行业技术规定、规范等罗列,而不管其否为本项目编制所用依据;所列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编制依据错误、遗漏、已过时作废或被替代; 14.所列章节内容重复或标题与其内容不相符合,有时标题不能概括小节叙述内容,有时与标题无关的内容胡乱堆砌在该小节中。 15.评价目的不明确,评价原则和技术路线针对性不强,所列目的和原则不能体现项目环境和工程特点,技术路线和方法不能解决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16.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没有列全,等级判定错误;有关污染物排放量依据与工程分析结果不一致,致期估算与最终分析结果要核对; 17.评价范围划定错误,如水环境评价范围未考虑是否为感潮河段、河网水体流动规律、受纳水体规模,有行业导则的未按其规定执行等;未考虑附近有特殊保护敏感区点; 18.监测点位、断面未根据项目工程、环境特点,严格按导则、标准规定方法设置; 19.所识别环境影响因素不全面,与评价内容不相符;或评价专题缺漏、评价重点没抓住等重大失误; 20.工程分析时项目组成分析不全,评价时段没有涵盖全部过程,污染分析时没有对所有组成和时段分析,因此出现遗漏; 21.现状、预测评价因子遗漏项目和环境的特征因子;环境调查不全面,重要敏感点遗漏; 22.数据引用前后不一致,特别注意:a资源、能源消耗(原材料、水、燃料等)、b物料平衡与水平衡、c工程分析污染源强、d防治措施效率和效果、e预测时源强、f风险源强和风险物质储量、g污染物排放总量、h清洁生产中所引用的指标计算数据、i公众参与调查表及公示中的有关工程环境影响介绍内容等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23.类比和引用数据未说明来源,并进行可比性论证; 24.污染源分析中,对污染物排放缺少分析评价内容,没有达标情况的说明和超标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 25.缺少污染防治措施论证内容,只简单罗列措施,没有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可靠性分析;缺少对依托治理设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分析内容; 26.未给出有关规划的相关内容简介,并进行规划符合性论证; 27.环境概况缺项目本身的地理定位,评价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质、纳污水体、地下水、土壤、植被等自然环境概况描述内容,评价区域人口与分布、工业与能源、农业与土地利用、文物景观、交通运输、人群健康与疾病等社会环境概况内容,没有给出与评价内容密切相关的环境分析; 28.环境风险评价中没有在图中标示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目标,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9.公众参与没有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信息和图片的媒体不符合要求,或反对人数比例超过5%,或对公众意见没有回应采纳不采纳说明; 30.清洁生产未按导则要求的“六个方面”进行论述,自编体系和指标进行评价,结果不可信(一般有标准应按标准评估,没有标准的应取同行业统计数据指标进行分析评价); 31.预测模式没有根据工程、环境特点及模式应用范围进行选用; 32.预测、评价内容不全,没有按导则对不同评价等级的要求内容进行预测评价; 33.现状超标,没有考虑区域削减方案;改扩建工程没有“以新带老”方案;没有为本项目建设腾出足够容量; 34.没有给出“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包括具体的环保实施方案及投资和进度安排,以方便环保局验收; 35.结论不明确,出现可能、或者等类似的结论和两可的方案,结论内容过于繁杂,不明了,或对关心的环境问题没有给予回答。 1 评价专题工作内容 (1) 评价专题的设置是否齐全; (2) 各专题的评价方法是否恰当; (3)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点是否兼顾了风向、地形、污染物扩散、环境敏感点等因素; (4) 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布设是否考虑了拟建项目水环境的影响范围,是否包括了河段下游取水口、排污口,是否考虑了评价河段水环境功能,是否考虑了评价范围内的河流交汇情况,是否考虑了拟建项目排污口,是否考虑了对照断面; (5) 噪声现状监测布点是否考虑了厂界、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功能区等因素; (6) 各环境要素的监测因子是否齐全,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是否符合所确定的评价工作等级的要求,监测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是否符合拟建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 (8) 非污染生态类的环境现状调查是否包括了植物分类、植物区系、植物类型、植物群落、植物生长状况、生物多样性、生产力等内容,样方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或要求,涉及水土流失的项目是否包括了水土流失现状和程度的调查; (9) 以水环境评价为重点并可能对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其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是否包括了浮游动物、浮游植物、潮间带生物、底栖生物、游泳生物、底质等调查内容; (10) 社会环境调查内容是否齐全和有针对性; (1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方法和模式是否恰当; (12) 各评价专题的环境影响预测内容、预测时段、预测方法和预测模式是否符合有关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是否符合拟建项目工程特征和当地环境特征; (13) 凡是涉及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的项目应审查大纲是否有最大可信事故源项分析、事故原因分析、风险概率分析、火灾爆炸及泄漏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风险防范及应急反映计划等工作内容; (14) 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所涉及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包括了技术经济论证内容; (15) 清洁生产评价所采用的评价方法是否适宜,所涉及的内容是否符合拟建项目工程特征; (1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的确定是否正确,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方法是否贯彻了“一控双达标”、“以新带老”、“增产不增污”、“循环经济”、“绿色GDP”等原则; (1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内容设置及其工作方法是否正确; (18) 公众参与调查拟采用的方法是否合适,《公众参与调查表》的设置是否科学及合理,公众参与调查范围是否适宜,调查表发放的数量是否能够满足工作要求。 2.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技术要点 2.1 报告书完成工作情况 (1) 报告书是否完成规定的技术内容,有无漏项和缺项; (2) 报告书编制是否采纳了安徽省113号文执行。 2.2 报告书编制符合规范的情况 (1) 报告书编制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评技术导则和有关行业技术规范; (2) 报告书的编制是否贯彻了安徽省或者有关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和精神; (3) 报告书中的计量单位是否规范化和标准化,单位是否统一; (4) 报告书的附件、图表是否齐全,图件是否标明比例尺、方向标、风玫瑰等,图件是否清晰,表格设计是否合理和清楚。 (5) 报告书扉页设计是否符合总部里的要求,环评编写人员有无上岗证,参加编写和审核人员有没有签名(要与总部核准),需要项目负责人到会的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到安徽开评审会。 2.3 报告书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1) 报告书是否贯彻了国家和安徽省有关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政策; (2) 报告书是否贯彻了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的精神和原则; (3) 报告书是否体现了节约用水、节约用能和采用清洁能源、循环经济、节约土地资源等精神; (4) 报告书是否严格执行了所确定的评价标准。 2.4 报告书的技术内容 (1) 报告书总论所设置的内容是否合理; (2) 拟建项目概况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简明,是否存在漏项; (3) 工程分析是否符合拟建项目工程特征,是否清晰合理,产污环节是否清楚,源强核算是否准确; (4) 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和和社会概况是否阐述全面,是否与本拟建项目密切相关; (5) 环境现状监测是否完成原定任务,监测结果是否可信; (6) 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是否正确,预测模式中有关参数的选择是否恰当; (7) 报告书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技术经济论证方法是否可行,结果是否科学和可信; (8) 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选择是否正确,所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达性;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方法是否得当,分析结论是否合情合理; (10) 清洁生产评价方法是否适宜,是否明确了拟建项目清洁生产的水平,是否总结出了清洁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 (11) 公众参与调查是否按照预定方案完成,报告书对公众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作出了采纳与不采纳的回应,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报告书有无予以落实; (12) 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拟建项目工程特征和当地环境特征,计划是否周密和可行,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因子等是否合理; (13) 报告书的结论和建议是否包括了: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源强、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工程的环境影响、拟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可达行、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明确结论,是否明确说明了拟建项目与当地环境的相融性,工程规模、总图布置、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拟采取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是否有可操作的合理性建议。 3.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技术要点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填写齐全,有无漏项,有无错误; (2) 工程内容是否阐述清楚,文字是否简明扼要; (3) 工程规模是否按照主体工程及规模、辅助工程及规模、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原料消耗及储存规模、土地利用规模、用能及规模、给水排水及规模、总图布置及运输规模等有关内容阐述清楚; (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是否分析清楚,此处的关键问题是“与本项目有关的”,与本项目无关的污染源不要在此栏中涉及; (5) 自然环境简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要求的项目一一阐述清楚,有无漏项,数据和资料是否可信; (6 社会环境简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的内容阐述清楚,所说明的问题是否与本拟建项目又内在和外在的联系; (7) 环境质量状况所描述的环境要素是否齐全,监测数据来源是否注明,数据是否真实可信; (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否明确,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区划)要求,是否具有可达性; (9) 评价适用标准中的“环境质量标准”一栏所提出的标准及拟执行的标准级别是否正确。“污染物排放标准”一栏所提出的标准及拟执行的级别是否正确,有无主要标准的摘录;“总量控制指标”一栏所提出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范畴,有无漏项,指标计算有无错误; (1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有无工艺流程简述,工艺流程图绘制是否规范,主要污染工序是否描述清楚; (1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一栏的污染源有无编号。污染物名称是否准确和体现拟建工程特征,处理前后的浓度及排放量计算是否正确。“主要生态影响”所述内容是否与本项目有直接的关系,是否说清楚了影响的方式和影响程度; (12) 环境影响分析一栏是否包括了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是否体现了拟建项目工程特征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是否包括了可能影响的全部环境要素和有无漏项,分析结果是否准确和可信; (13)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一栏的排放源和编号与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一栏所述的排放源是否一致,防治措施是否明确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预期的治理效果能否达标,生态保护措施是否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 (14) 结论与建议是否明确和清楚,是否可信,是否贯彻了国家和广东省有关产业政策、环境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等原则和精神;是否明确回应了环评批复各项内容; (15) 报告表的附件是否齐全,计量单位是否规范和表达统一,所 附图件绘制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比例尺、方向标、风玫瑰)和清晰。特别是支撑性文件要齐全,要有三同时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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