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荣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皮山杜瓦石灰岩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年11月,受皮山县荣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皮山县荣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皮山杜瓦石灰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皮山县荣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皮山杜瓦石灰岩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新疆皮山县东南135°方向约90km处,行政区隶属新疆皮山县杜瓦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8°52′51″;北纬37°04′40″。由皮山县向东经315国道经杜瓦镇通往矿区有柏油路相连,路程约110km,矿区至杜瓦镇车距7km,为简易公路。 建设内容:年开采石灰岩矿石15万t,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项目投资:459.8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①生态:施工区域开挖、占用土地等,对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②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尾气等,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③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及少量施工废水,若任意排放将对附近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④噪声: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⑤固废: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得到处置。 (2)运营期 ①生态:随着石灰岩的开采,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和功能将被人工景观所替代;废石场、采场、办公生活区等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加剧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②废气:石灰岩爆破、采挖、装卸、运输等作业过程将产生的扬尘、食堂油烟等。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范围相对局限,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③废水:运营期生活废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生活区及洒水降尘等,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很小。 ④噪声:开采时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运行时产生噪声;项目区远离噪声敏感点,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⑤固废:开采时期废石年产生量为58.66万t,废石用于修筑路基、拓展工业场地、回填采坑区等;开采期间废石场内废石年堆放量为5.87万t。废石堆存占用土地、并对景观造成一定影响。废机油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斗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通过以上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态: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划定行驶路线及临时占地范围,严控扰动面积,紧邻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采取平整、清运、绿化等措施及时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②大气:加强扬尘控制管理,对道路、作业场所等进行洒水降尘;动土作业地点及时回填、平整,以减少施工扬尘。车辆减速慢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 ③废水: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拉运至水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④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⑤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 (2)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态:按照划定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减少对当地地表扰动的范围,减少对土壤、植被等的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采场设置防护围栏和悬挂警示牌,做好边坡防护工作。 ②大气:开采、装卸、运输等过程中采用洒水降尘、篷布遮盖、降低高差、硬化路面、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废石堆场采用苫布遮盖;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 ③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生活区洒水降尘等。 ④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建设时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固废:该项目闭矿后,要求对采场采取推平、压实、固化、表层用大块废石覆盖等工程措施,利用堆存的表土进行生态恢复,使本区景观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将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矿部生活、办公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皮山县杜瓦镇垃圾中转站。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生态影响在可接受程度,各项指标基本可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成大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皮山县荣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吐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809981830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77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李岑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599173873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及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疑虑,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并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工作时间表 2018年12月16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本次为第二次网上公示,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 (3)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皮山县境内,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点。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公示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6)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到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生活和工作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2.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如何? 3.您对本项目建设情况了解程度如何? 4.您认为矿区的开采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发展? 5.您认为矿区在开采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6.您认为矿区的开发产生的影响,您能接受吗? 7.您对矿区开采持什么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皮山县荣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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