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端板生产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7月31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宏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端板生产线) (2)建设地点:上杭县临江镇工业新城黄竹片区8-02号 (3)建设性质:迁扩建 (4)建设内容:年产机械配件端板15万吨(第一阶段)、锻件5万吨(第二阶段)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宏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宝寿 联系电话:18959459999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海西园科技东路创业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91-83058488 (四)环保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1、废气: 电弧炉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25m)排放,精炼炉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2#排气筒(25m)排放;锻件生产线于第二阶段运行;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通过车间密闭沉降与清扫方式处理。通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氟化物排放符合《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表4标准;SO2、NOx排放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标准,铅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2、废水: 已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直接冷却水经冷却循环处理系统(沉淀池+冷却塔)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佳波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各项监测数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已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东侧及北侧夜间厂界噪声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区北侧主要为除尘车间,噪声较大;厂区东侧主要靠近切割机及热轧机,邻近道路,由于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容易受到来往运输车辆以及周边企业的影响,且最近的敏感目标位于西南侧380m鹅井里居民区,故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废: 已落实不合格废铁及产品、炉渣、除尘器粉尘、氧化皮、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及沉淀污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规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3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国土部门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福建省宏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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