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elebing 于 2019-8-15 14:36 编辑
铜冶镇北甘子石墨厂及北侧地块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场地概况铜冶镇北甘子石墨厂及北侧地块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北甘子村西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3'03.79",北纬37°57'20.32",场地总占地面积为7180m2。该场地从上世纪80年代起,从事过养殖、机加工、石墨碳棒等生产活动。2013年起,各厂陆续停产,至2015年,该场地已停止所有生产活动,生产设备除石墨厂机加工车间内2台车床外,其余设备均已拆除,地上建(构)筑物保留。 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该场地进行开发,未来规划用地性质拟调整为居住用地。 2现场采样和检测该场地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3月31日、2019年5月30日进行了现场钻探取样工作,采用判断布点法,场地共设置11个采样点,另设置1个清洁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2组(个),另有4组(个)平行样品。 本场地采样工作均由我单位技术人员和检测单位技术人员根据制定的采样方案要求和现场专业判断完成。本项目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上海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德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并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 3检测结果分析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该场地内土壤样品共测试重金属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类、多氯联苯等五大类污染物,其中检出的因子为:重金属类中的砷、汞、铜、镍、铅、镉,挥发性有机物中的甲苯、间&对-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中的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以及石油烃(C10-C40),其它因子均未检出。各因子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无需启动风险评估。 4场地调查结论该场地各因子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无需启动风险评估。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环保部HJ25.1-2014),场地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 该场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本场地达到居住用地标准,可以安全利用。 5建议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场地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场地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未来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或超标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在后续拆除过程,企业应注意安全文明拆迁,拆除的废旧设施及建筑垃圾等应按相关规范妥善处理,避免在清除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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