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松山湖阳光保险集团南方后援中心 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阳光保险集团南方后援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西部开发区 建设单位:阳光保险人寿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78154万元 占地面积:191327m2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191327平方米,绿化面积67094平方米,绿化率35 %,总建筑面积247855平方米,建筑密度25.58 %,容积率1.087,建设内容包括34栋办公楼,4个广场,并配套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公建包括垃圾站、小型影院、食堂、文娱室、活动中心、健身中心、其它商业服务设施等。 (三)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产生的污染主要为:①施工期的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渣土、废水等;②入住期的生活污水,项目区内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措施要点 施工期的污染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在施工期间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其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产噪设备室内设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经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所在地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也较小,适合项目的建设。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九)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