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海林林缘加油站(新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海林林缘加油站(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规划2路西侧,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9°21′15.385″,北纬44°36′26.455″。本项目性质为新建,新建加油站1座,占地面积3000m2,新建站房1座(双层结构),加油岛4个,罩棚1座和2个充电桩。建有卧式埋地储油罐5个(SF双层储罐):其中容积为30m3的汽油储罐3个,2座50m3的柴油储罐,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总容积为140m3(柴油折半计入),本站属于二级加油站。本站新建1台六枪三油品、3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预计年销售成品油4500吨,其中汽油1980吨,柴油2520吨。项目设有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每个汽油罐设置1处卸油油气回收,设置3处,每个汽油加油枪处设置1处加油油气回收,设置10处,合计油气回收系统共设置13处油气回收。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工程投资估算为2695.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6%。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哈尔滨玖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海林林缘加油站(新建)(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2年7月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海林林缘加油站(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7月6日取得了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海林林缘加油站(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建审[2022]7号)。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没有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2.3.24~2022.4.21(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13614518963(李经理)
通讯地址: 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8栋10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如下: 1、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
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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