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对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将该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江门市杜阮镇中和村工业区,拟在原有甲五车间及甲六车间增设生产设备,分别生产水性涂料4000t/a, UV树脂及UV涂料6000t/a。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杜阮镇中和村工业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3650832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9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工程分析→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报告书编制→上报评审 工作内容: 1、当地社会经济资料的收集和调查; 2、项目工程分析、污染源强的确定; 3、水、气、声、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 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5、水、气、声、固废、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包括施工期、营运期); 6、环境风险评价及管理措施; 7、环保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8、项目环境损益分析; 9、环境管理及监测管理计划建议; 10、公众参与; 11、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1、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2、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4.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众可在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中提出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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