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我公司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固始县郭陆滩镇施乐木业投资60万元于固始县郭陆滩镇孙棚村建设家具定制生产项目,建设厂房及仓库1460m2,年产100套实木全屋定制家具。,包括床、茶几、妆台、电视柜、鞋柜及其他家具。本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本次属于补办环评。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 (1)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中产生的粉尘;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包括木料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生活垃圾等。 三、主要环保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粉尘主要在生产车间的木料加工过程中产生,机加工车间配有1台移动式双桶布袋集尘器及1套布袋除尘器,移动式双桶布袋集尘器主要收集大粒径沉降颗粒物,布袋除尘器主要收集小粒径扬尘。布袋除尘器设有1台集气罩,对应易产生粉尘的开料机,通过1台风量为5000m3/h的引风机收集各产尘点的机加粉尘,布袋吸尘器的集气效率按99%计,尾气通过机加工车间的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20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废:评价要求设置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边角料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临时存放,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家具制造项目,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固始县郭陆滩镇土地利用规划,工程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建议,项目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始县郭陆滩镇施乐木业 联系电话:15837618261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郭陆滩镇孙棚村 固始县郭陆滩镇施乐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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