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范庄银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洛宁县范庄银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下峪镇境内 工程概况: 本矿山为一个小型新建的地采矿山,区内设计开采的42个银铅、金矿体共设计采用24个采区,各采区(矿体)设计采用平硐、斜井、竖井、平硐-盲斜井、平硐-盲竖井开拓,矿山总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矿区同时首采的为二采区、三采区、十三采区及十五采区等4个采区内的矿体。本矿产品为银铅矿和金矿石原矿石直接内销。矿山总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矿山正常生产服务年限为14.7年(不含基建期)。 按照矿山开采的有关建设规程和标准要求,实施该项目时,其主要基建工程及设施如下:新建各种生产、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1360m2(其中生产和办公建筑720m2,生活建筑640m2);矿山井下基建开拓工程15217m/45572m3【其中一个竖井井筒270m,巷道扩帮4774m,采准切割巷道约1440m,各类回风天井约1378m】,C20砼支护约1057m3;敷设轻轨11716m。早期需各种采、掘机械设备152台(套)。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彦军 联系电话:0379-66063951/13683866896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宁县下峪镇麻院村 邮编:471700 3、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与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报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和营运、服务期满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进行分析和预测,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进而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结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营运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完成时,我司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询公众的具体意见。 7、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通过第4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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