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肃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张掖市肃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肃南县 建设单位:肃南县裕固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张掖市肃南县红湾寺镇,在原热源厂旧址区域内新建锅炉房一座(锅炉房内安装1台58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新建水处理间及泵房、输煤廊、脱硫脱硝综合用房、烟囱(烟塔合一)、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建筑物,保留原有的1台29MW的高温热水链条锅炉及其附属设施,同时拆除2台14MW的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施,其他建构筑物利用原有建构筑物,本工程建成后供热区域为原锅炉房所承担的所有县城集中供热负荷,总供热面积为75万m2。烟气处理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工艺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张掖市环境保护局(现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审批时间:2018年7月 14日 (张环评发〔2018〕58号) 实际投资:实际运行期间总投资为5628万元,环保设施实际总投资为1561.1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74%。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重泰生态环境保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4日,肃南县裕固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张掖市肃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会单位有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环评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甘肃创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甘肃重泰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计8人。会议期间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甘肃重泰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经与会验收组的认真讨论、评议,形成验收组验收意见。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张掖市肃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6月3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和肃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人:吴旭民,联系电话:1390936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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