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涌晟酒业有限公司涌晟酒业年产200吨左右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及配制酒类生产及销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涌晟酒业年产200吨左右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及配制酒类生产及销售项目 建设单位:泰安涌晟酒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工业园富华路中段路东 项目性质:新建 产品规模及投资:年产200吨左右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及配制酒类 计划投资:18000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收购原宁阳县鑫安酒业有限公司,原厂址不变,设备整体采购鑫安酒业设备同时增加部分设备。厂址位于华丰镇工业园,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原料破碎、发酵、蒸馏、储存、罐装等。项目拟聘用员工40人,年工作180天,8小时工作制。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工程产生废气主要是原料粉碎产生的少量粉尘、发酵废气、蒸馏废气、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 项目原料蒸煮后进行粉碎,原料投料、粉碎(出料)粉尘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项目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废气经15m高烟囱P1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 发酵废气主要为料醅进入发酵罐堆积、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乙醇、CO2及少量杂醇、酯类等,属于无组织排放;车间内设有排气扇,以加强车间通风。蒸馏废气主要为蒸馏冷却过程及清理酒糟、酒糟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乙醇及少量杂醇、酯类等,属于无组织排放,车间内设有排气扇,以加强车间通风。经预测,厂界VOCs和臭气浓度可达到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80%,排 放 浓 度 满 足 《 山 东 省 饮 食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DB37/597-2006)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营运后,废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管线排入附近雨水管网。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储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清洗水、制水废水、反冲洗水和锅炉排污水排入厂内储水池,排至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均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锅炉、粉碎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经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原料杂质、废酒糟、废硅藻土滤饼、破酒瓶及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试剂及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 原料杂质、废硅藻土滤饼、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酒糟收集后可作为饲料外售。破酒瓶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购给废品收购站。废反渗透膜收集后返回生产厂家。废试剂及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得当,一般固废处理及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危险废物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根据工程情况及各物料理化性质,本次评价选择最大 可信事故确定为酒罐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次生灾害,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项目厂区内建设环境风险二级预防与防控体系,建设事故水池,可容纳事故状态下全厂泄漏的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涌晟酒业年产200吨左右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及配制酒类生产及销售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基本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讲,其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方式为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泰安涌晟酒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边小艳 联系电话:18815387868 2、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青岛即墨市西环二路588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615383263 泰安涌晟酒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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