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光电设备部件表面处理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06月27日,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设备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在本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成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由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水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及相关单位代表、行业专家共8人组成。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监测单位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和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现场查看了环保设施使用情况及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污染控制措施,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运行工况,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所用厂房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中心B区西3号厂房第1层东侧,租赁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总投资500万元,一期新建1条硬质阳极氧化线、1条普通阳极氧化线,二期另行环评手续,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一期新建1条硬质阳极氧化线、1条普通阳极氧化线及其配套设施。 生产规模:设计年生产规模为阳极氧化光电设备部件、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零部件350套,4×105 m2/a。 (二)环保审批及建设情况 环保审批及建设情况: 2017年08月09日,芜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设备部件表面处理项目”进行备案,备案文号为发改备[2017]282号。 2018年06月,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8年06月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设备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07月20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环评批复(芜环评审[2018]191号)。 2018年07月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09月竣工,开始调试运行,2018年12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0221MA2NUQJM78001P。 2020年01月委托安徽水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2020年05月安徽水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水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四)验收范围:整体性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新建1条硬质阳极氧化线、1条普通阳极氧化线,项目二期新建1条硬质阳极氧化线,1条全自动化学镀镍生产线。目前一期1条硬质阳极氧化线、1条普通阳极氧化线已建成,二期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新建的1条硬质阳极氧化线、1条普通阳极氧化线。 (2)环评及批复设计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电镀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约有不低于50%的中水回用率,实际中由于电镀园区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管网暂未敷设完成,故本项目现阶段暂未实现中水回用。待管网建设完成,应执行环评及批复中对中水回用的要求。 (3)项目原环评中使用0.5 t/h的燃气锅炉,实际使用蒸汽发生器代替。 其他与环评要求及初步设计建设一致。参照环办[2015]52号文、环办环评[2018]6号文和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文,不属于重大变动范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一期)废气为碱性废气、硫酸雾、铬酸雾和SO2、NOx和颗粒物。 (1)碱雾 1#半自动硬质氧化生产线、2#半自动普通阳极氧化生产线除油和碱洗等工序需要使用氢氧化钠,生产过程中会有一部分碱性物质挥发到空气中,形成碱性废气。本项目产生的碱雾经槽边吸风和顶部吸风收集后进入酸雾净化塔处理装置之中,吸收净化后通过厂房楼顶的排气筒外排。 (2)酸雾 项目产生的酸雾主要为硫酸雾和铬酸雾。酸洗槽中添加适量的酸雾抑制剂,通过槽边吸风+顶部吸风装置对配酸过程和生产过程产生的酸雾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硫酸雾进入酸雾净化塔吸收净化,经净化后的废气通过厂房楼顶的30 m高的1#排气筒外排。 对于产生的铬酸雾废气,企业对生产线进行全密闭,并在退膜槽中添加适量的铬酸雾抑制剂,通过槽边吸风+顶部抽风装置对酸雾进行收集,收集后的酸雾通过网格式铬酸雾净化回收装置(铬雾回收器+酸雾吸收塔)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厂房楼顶的30 m高的2#排气筒外排。 (二)废水 本项目排水包括生产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前处理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企业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芜湖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前处理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项目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后,排入由安徽水韵电镀废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电镀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最后进入芜湖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各工序产生的废液定期送至电镀废水集中处理站相应处理装置处理。 软水制备机产生的浓盐水用于车间冲地;酸碱废气处理塔废水排到厂区前处理废水调节池;铬酸雾处理塔废水排到车间含铬废水调节池;蒸汽冷却水用于生产线上的水洗用水;纯水制备机产生的尾水回用;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前处理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分别进入厂区相应的废水调节池,其中前处理废水在车间直接经专有管道收集后,再与经脱色后的染色废水与一同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含铬废水在车间直接经专有管道收集后,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并部分回用。含镍废水在车间直接经专有管道收集后,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处站理后处理并部分回用。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在车间直接经专有管道收集后,排入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再进入电镀中心园区废水处理站。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废气抽风机、水泵、行吊机车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周围建筑物衰减声源。 通过加强厂区绿化;选用高效低噪声、低转速、高质量的风机及设备,风机进风口加装消声百页窗,出风口安装消声设备;车间内设隔音措施采取消声吸声设施,车间门窗采用双层采光玻璃隔声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声环境影响比较有限。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定期更换各工序槽产生废渣(包括前处理槽、后处理槽、化学镀镍槽和阳极氧化槽)、过滤机定期更换的滤芯、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定期更换各工序槽产生废渣(包括含碱滤渣、含酸滤渣和含铬滤渣)产生后暂存危废暂存库,委托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过滤机定期更换的滤芯、化学品废包装材料产生后暂存危废暂存库,委托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风险防范 企业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体系,配套了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设置了危废库,制定并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40221-2018-012-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24日~25日对项目废水、废气进行监测;2020年05月22日~23日对项目噪声进行监测;2020年05月21日对项目周边土壤、周边地下水等污染物的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监测,安徽水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2020年05月24日~25日对项目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2020年05月24日~2020年05月25日期间对该项目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2020年05月22日~2020年05月23日对园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硫酸雾、铬酸雾进行检测,监测结果表明1#排气筒废气出口中硫酸雾的日均排放浓度小于0.05 mg/m3;铬酸雾的日均排放浓度为5×10-2 mg/m3,日均排放速率为1.5210-4 kg/h;2#排气筒废气出口中硫酸雾的日均排放浓度小于0.05 mg/m3,3#排气筒废气出口中颗粒物的日均排放浓度小于20 mg/m3,日均排放速率为3.14×10-2 kg/h,SO2的日均排放浓度为15 mg/m3,日均排放速率为4.93×10-3 kg/h,NOx的日均排放浓度为36 mg/m3,日均排放速率为1.2×10-2 kg/h,废气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中的标准;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外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的最大浓度值小于0.003 mg/m3,铬酸雾的最大浓度值小于0.001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水监测结果 2020年5月24日~2020年5月25日对项目污水总排口及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出口进行监测。 2020年5月24日~2020年5月25日两日项目含镍废水出口中镍均小于0.05mg/L;2020年5月24日含铬废水出口总铬的日均浓度是0.052 mg/L、六价铬 0.006 mg/L;2020年5月25日含铬废水出口总铬的日均浓度是0.055 mg/L、六价铬 0.006 mg/L. 综上所述,项目车间一类污染物镍、铬、六价铬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标准,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达标排放。 2020年5月22日项目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均浓度为各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是COD 31 mg/L、氟化物 0.77 mg/L、总铝 0.120 mg/L、总镍 0.16mg/L、总铬 0.056 mg/L、六价铬小于 0.004 mg/L、总磷0.41 mg/L、石油类 1.47mg/L,pH 6.31~6.37;2020年5月23日项目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均浓度为各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是COD 32 mg/L、氟化物 0.80 mg/L、总铝 0.133 mg/L、总镍 0.13mg/L、总铬 0.050 mg/L、六价铬小于 0.004 mg/L、总磷0.43 mg/L、石油类 1.16mg/L,pH 6.37~6.41。综上所述,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安徽水韵电镀污水接管标准。 2020年5月24日生活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平均浓度分别是pH 6.27~6.33、COD 193 mg/L、SS 45 mg/L、BOD5 51.7 mg/L、氨氮1.03 mg/L、动植物油1.04 mg/L;2020年5月25日生活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平均浓度分别是pH 6.24~6.31、COD 194 mg/L、SS 47 mg/L、BOD5 51.8 mg/L、氨氮1.01 mg/L、动植物油1.01 mg/L。项目废水外排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2020年05月22日及2020年05月23日生产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噪声达标排放。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总量核定结果表明:项目污水排放量13885 t/a,COD 0.48 t/a,符合环评报告书及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地下水环境 2020年05月21日对项目附近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中pH、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镍、镉、银、铅、汞、铜、锌、铁、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的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土壤环境 2020年05月21日对项目附近土壤水环境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周边土壤中汞、铅、镉、砷、镍、铜等指标监测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总锌、总铬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和检查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检测均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设备部件表面处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加强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要求处理处置各类固废,规范固废贮存场所建设与管理。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芜湖研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7日
研历光电验收报告.pdf
(3.71 MB, 下载次数: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