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拉孜县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拉孜县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808.0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查务乡(查玛村水塘工程,达尔村水塘工程)、拉孜镇(措布村防洪堤工程,萨龙村水塘工程)、柳乡(柳村维修渠道工程)、芒普乡达龙村水塘工程、锡钦乡(吉普村新建取水口工程,增村水塘工程,荣白村水塘工程,多玛村光伏机井工程)、扎西宗乡旁吉村水塘工程、曲下镇维修渠道工程、扎西岗乡(玉托村防洪堤工程,扎西岗村渠道工程)、热萨乡九瓦村渠道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拉孜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3980865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4389021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公众可通过本次公示信息页面结尾处附件中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细填写后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完善的个人相关信息。 拉孜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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