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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智慧水务调度中心12.582 亩建设用地和石滩镇景观大道北侧0.823 亩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增城区智慧水务调度中心12.582 亩建设用地和石滩镇景观大道北侧0.823 亩建设用地块 占地面积:8936.59 平方米(折合13.405 亩) 地理位置: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景观大道北侧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初溪拦河坝管理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状主要为绿地、公园和道路。 未来规划:该地块拟由供电用地转变为行政办公用地(A1)和公园绿地(G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调查缘由:根据该地块用地规划,该地块属由供电用地转变为行政办公用地(A1)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因此,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 年8 月初。根据调查情况,1999 年前调查地块原属于增城市三江镇初溪村叶岗经济合作社,主要为农田、鱼塘;2000 年左右转为增城市水电管理服务中心,一直闲置未开发;2004 年至2009 年,初溪水利枢纽工程弃土回填至调查地块,建成公园、绿地、道路使用至今。在污染识别阶段调查中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1)考虑到调查地块未进行生产,回填的填土来源较清晰,故将调查地块靠近南侧的停车场区域及穿过地块内部的道路及其邻近区域作为潜在关注区域。 (2)调查地块的潜在关注污染物重金属铅(Pb)、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初步采样)开展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月2日及9月15日,调查地块内外共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包含水务调度中心12.582亩建设用地区域点位6个、景观大道北侧0.823亩建设用地区域3个点位以及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监测点位,共采集43个土壤样品,包含水务调度中心12.582亩建设用地区域土壤样品25个、景观大道北侧0.823亩建设用地区域土壤样品16个以及2个对照点表层土壤样品;其中,2021年8月30~31日采集地块内37个土壤样品;后经核实,J1S1~J1S3 未采集饱和含水层的土壤样品,故于2021年9月15日补充采集4个深层样品;设置了6口地下水监测井,中包含水务调度中心12.582亩建设用地区域地下水井3个、景观大道北侧0.823亩建设用地区域地下水井3个,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范围包括:①基本理化性质(pH值、水分);②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汞、铅、镉、铜、镍、六价铬);③挥发性有机物(27项);④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⑤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①基本理化性质(pH值、浊度);②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汞、铅、镉、铜、镍、六价铬);③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表明,43个土壤样品中所有指标均未超过相应的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采集的6个地下水样品中,pH、浊度存在超过Ⅳ类标准的情况;其余指标的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筛选值要求或未检出。常规指标pH是基于地下水开发考虑的,调查地块所在浅层地下水划定为属“珠江三角洲广州三江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不作为饮用水用途,不进行地下水开发利用,无暴露途径,无需进一步进行风险评估。 四、调查结论
增城区智慧水务调度中心12.582亩建设用地和石滩镇景观大道北侧0.823亩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为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主要污染物符合相关评估标准,且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用途。该地块确定为非污染地块,可安全利用,因此,可作为一类用地(行政办公用地A1等)等进行开发建设。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初溪拦河坝管理所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卢工,020-875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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