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三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年产胶袋300吨建设项目 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市三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年产胶袋300吨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市三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下元村朱宁路32号首层101室。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年产胶袋3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3986m2,建筑面积为3986m2,。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20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市三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年产胶袋300吨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废气: (1)项目的吹膜、制袋、切袋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以NMHC表征。项目调配油墨、印刷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由于调配油墨含有异丙醇、乙酸乙酯、正丙醇等污染因子,主要以总VOCs、NMHC为表征。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和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要求。 (3)厂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未设立食堂,无食堂油烟排放,故油烟废气部分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废水: (1)项目清洗印刷机时均以抹布多次擦拭,所产生含油墨的抹布经收集后交予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产生清洗废液。 (2)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未设立食堂,因此不产生食堂废水。 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措施。 固废: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含油墨抹布、废原料桶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项目清洗印刷机时均以抹布多次擦拭,所产生含油墨的抹布经收集后交予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产生清洗废液。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三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下元村朱宁路32号首层101室 联系人:罗生 电话:139****1631 广州市三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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