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省永旭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了吉林省永旭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豆粕系列产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介 吉林省永旭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豆粕系列产品项目拟建在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50000m2,总投资28558.69万元。项目主要是利用李荣和教授的专利技术,以高低温豆粕为原料,经醇提、电渗析除盐、离心、喷雾干燥等工序生产豆粕系列产品,建成后主要产品为浓缩蛋白、高纯度异黄酮、复合功能因子、女用复合功能因子、豆渣饲料。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企业拟自建两套污水处理站,一套在生产车间内,主要处理异黄酮洗涤废水,经处理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部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套在厂区内,主要处理其它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再汇入新开河。 本项目拟新建一座锅炉房,除尘器拟采用半干法脱硫+静电除尘装置,经处理后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类区Ⅱ时段标准,通过高45m、内径1.0m的烟囱排放;对乙醇废气,采用冷凝法回收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工艺异味,采用废热回收设施;对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填料法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引风机、各种泵类,其声压级范围在80-95dB(A)之间,拟采取设独立操作间、加减振垫等降噪减震措施。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硅藻土、废活性炭、污泥、煤渣、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硅藻土、生活垃圾、污泥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活性炭送回生产厂家再生;锅炉炉渣做制砖或铺路材料;粉尘外卖作饲料。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且不属于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限制入区的企业,但考虑到本项目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因此本项目选址有条件可行。具体条件为: ⑴项目建成后须采取各种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报告书中的相关标准。 ⑵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须拆迁。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乡镇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⑦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永旭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惠颖 电话:13944196005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