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用轮轴、铲刃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机械用轮轴、铲刃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位于山东北方机电有限公司厂区内,泰安市泰玻大街中段,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东,泰玻大街以北,泰安海阳高科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西,总占地面积9546m2,总投资1810万元,已于2012年12月建成,建成后年产轮轴32万件、铲刃32万件。劳动定员140人,年生产天数为251天,生产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产业。另外,从设备角度上看,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规定的落后设备。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各污染物产生环节及采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喷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及冷却废气、燃气加热炉及燃气锅炉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有喷漆、流平、烘干及冷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喷漆室废气利用水帘系统+活性炭过滤棉吸附装置净化后与流平室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室以及冷却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各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净化率达70%,处理后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燃气加热炉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直接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喷漆、流平、烘干及冷却工序产生少量无组织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工人的劳动保护,为工人发放口罩、防护面罩、手套等。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由厂区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厂区南侧的泰玻大街污水管网排入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项目一般固废包括下角料、不合格产品、铁屑和生活垃圾。其中,下角料、铁屑、不合格产品由废品收购部门直接购买外运,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内,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等,所有危废均暂存于铲刃车间北部的危废暂存间,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其余由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负责清运(详见附件 危废处置协议)。 (4)噪声 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数控钻床、数控冲床、复合冲钻床、各类风机、冷却塔等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5dB(A)之间,对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基础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根据现状监测,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铲刃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厂址周围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前灌新村,位于本项目东南,距离本项目东厂界最近距离为180米。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及规划的敏感目标,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规划部门不应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新建居民区(点)、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机械用轮轴、铲刃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基本原则。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址选择从环保角度合理。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机械用轮轴、铲刃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写完成,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程平 联系电话: 13954826407 e-mail:cp8533@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高娟 联系电话:0538-8586037 通讯地址:泰安市唐王街116号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给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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